机构设置
1.学生工作部(处)工作职责
(1)负责学生工作党委的日常工作。
(2)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(3)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。
(4)负责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,会同人事处做好辅导员的引进、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(5)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(6)负责学风建设,组织实施“学风建设月”活动。
(7)负责大学生学业规划教育引导。
(8)负责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。
(9)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住宿服务。
(10)负责组织新生入学、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(11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挂靠学生工作处)工作职责
(1)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档案管理;
(2)负责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表彰管理;
(3)负责学生助学贷款的审批、发放、还款等管理;
(4)负责学生困难补助与学杂费减免管理;
(5)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;
(6)负责服义务兵役学生、直招军士、退役复学学生、退役入学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管理;
(7)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,负责校园方责任险的参保理赔,指导学生做好学平险参保工作;
(8)协助做好催缴学生欠费工作;
(9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3.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(挂靠学生工作处)工作职责
(1)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、教学安排、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,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
(2)负责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,对学生进行心理状况的调查研究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。
(3)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。
(4)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科普宣传活动。
(5)培训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,指导学生心理组织开展活动。
(6)负责对学校新引进教职员工的心理测试。
(7)承担江西省教育科普基地的对外心理科普服务工作。
(8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