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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机构设置


1.学生工作部(处)工作职责

1)负责学生工作党委的日常工作。

2)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3)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。

4)负责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,会同人事处做好辅导员的引进、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
5)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6)负责学风建设,组织实施“学风建设月”活动。

7)负责大学生学业规划教育引导。

8)负责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。

9)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住宿服务。

10)负责组织新生入学、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
11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2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挂靠学生工作处)工作职责

1)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档案管理;

2)负责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表彰管理;

3)负责学生助学贷款的审批、发放、还款等管理;

4)负责学生困难补助与学杂费减免管理;

5)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;

6)负责服义务兵役学生、直招军士、退役复学学生、退役入学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管理;

7)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,负责校园方责任险的参保理赔,指导学生做好学平险参保工作;

8)协助做好催缴学生欠费工作;

9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3.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(挂靠学生工作处)工作职责

1)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、教学安排、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,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

2)负责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,对学生进行心理状况的调查研究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。

3)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。

4)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科普宣传活动。

5)培训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,指导学生心理组织开展活动。

6)负责对学校新引进教职员工的心理测试。

7)承担江西省教育科普基地的对外心理科普服务工作。

8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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